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镇江医保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对于您咨询的问题,现解答如下:

自2021年1月1日起,通过信息系统改造,原参保人员年度内需进行二次报销部分的费用,参保人持医保卡刷卡结算时,医保信息系统将符合医保报销的费用一次性结算,由医保基金即时支付,无需患者垫付后再报销。与我市原政策规定的二次报销相比,仅仅是改变了以往的二次报销的方式,避免了年底参保人员集中排队进行二次报销。

最后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如有医保相关问题,欢迎您拨打0511-12393医保服务热线或关注镇江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