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网帖已关注,现答复如下:
您于10月5日至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门诊就诊,门诊发票总费用1648.01元。医院自助缴费机上面打印的缴费凭证:医保统筹898.47元、个人基金749.54元、共济支出(家庭共济)85.01元。但要说明的是,医院缴费凭证中的个人基金是包含共济支出,因此总费用应是医保统筹和个人基金898.47+749.54=1648.01元。如您仍有疑问建议您联系镇江医保服务热线0511-12393,提供详细身份信息以便工作人员为您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再次感谢您对镇江医保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