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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享受镇江市的生育保险待遇(在镇江市域范围内参加工作并且单位足额缴纳生育保险)。目前,镇江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妊娠28周以上,可直接在定点生育医院的医保分中心办理备案登记,生育出院结账时通过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实现“院端即办”。其中参保女职工的产检费用报销是按照定额1000元的标准结算。参保女职工出院结账时可直接在医院的医保分中心办理产检费用的报销,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近年以来,我市医保部门通过积极搭建公共信息共享平台,优化办事流程,从而更加方便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再次感谢您对镇江医保工作关注和理解,如您仍有医保方面问题,可以直接拨打镇江医保热线0511-1239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