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镇江医保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现解答如下:
您可选择建立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方式将本人的职工医保卡与你小孩的医保卡绑定,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方式,享受家庭共济待遇。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建立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并不意味着孩子可以直接拿父母的医保卡就医。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禁止冒名使用他人的医疗保障凭证。禁止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因此,参保人仍需使用本人医保卡在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结算。在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结束后,个人负担的部分按规定在主账户人账户余额中扣除。
最后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如有医保相关问题,欢迎您拨打0511-12393镇江医保服务热线或关注“”镇江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