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网帖已关注,现答复如下:关于女职工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生育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0个月,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

如您有相关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镇江市医保服务热线0511-12393,及各医保经办机构。

医保经办机构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1)医保综合服务大厅: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88809360;

(2)医保中心京口办事处: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217-2号(京口区卫健委一楼西侧),88892360;

(3)医保中心润州办事处:镇江市润州区朱方路245号(镇江市七里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88835360;

(4)医保中心丹徒办事处:镇江市丹徒新城谷阳大道286号(原丹徒区粮食局一楼西侧),88830360;

(5)医保中心新区办事处:镇江市大港新区兴港西路2号(一院新区分院内),8883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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