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网帖我局已关注,针对您贴中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镇江市执行江苏省统一制定的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镇江市无权更改。您反映的DC/CIK细胞治疗项目在江苏省统一制定的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属于丙类(自费)项目,居民参保人员门诊和住院使用此项目均为自费,职工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使用此项目按自费医疗补充保险待遇审核报销(自费医疗补充保险报销比例为45%)。如您需要了解详情可向镇江医保服务热线0511-12393咨询或登录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jiangsu.gov.cn/)查询,谢谢您对镇江医保工作的理解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