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根据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当补贴对象死亡、户籍迁出、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注销、退出低保、残疾等级变化,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于次月停发补贴。

具体参考《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残联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民规〔2022〕4号)》,残疾朋友可对照文件,分析一下退出补贴的原因,认为有不妥的,可直接联系所在街道和区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