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已收悉,已转交丹阳市开发区管委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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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2022-5-11
开发区管委会回复:
一、御河熙岸小区部分房屋原准备用做安置房使用,由开发区管委会和丹阳市佳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招聘物业公司(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安置方式由实物安置转为货币安置。
二、御河熙岸小区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有地面露天汽车停车位和地下汽车库停车位两种。按照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地面车位已明确为业主共有,地下汽车车库已明确为建设单位所有。
三、按照丹经发价〔2021〕357号《市经济发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丹阳市普通住宅小区汽车停放费及车位租金标准的通知》规定,该小区地面露天汽车停车位最高可收取每月每车位120元的汽车停放费,地下汽车库停车位最高可收取每月每车位200元的车位租金和每月每车位40元的汽车停放费。
按照小区物业企业收费公示,经核实,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汽车停车位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1、地面露天车位收取每月每车位80元的汽车停放费。
2、地下车库车位收取每月每车位100元的租金(代建设单位收取)和每月每车位40元的汽车停放费,合计每月每车位140元。
3、地下车库车位子母位(即前后相连两个车位)。收取每月每车位140元的租金(代建设单位收取)和每月每车位60元的汽车停放费,合计每月每车位200元。
综上所述,该小区汽车停车收费没有超过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
一、御河熙岸小区部分房屋原准备用做安置房使用,由开发区管委会和丹阳市佳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招聘物业公司(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安置方式由实物安置转为货币安置。
二、御河熙岸小区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有地面露天汽车停车位和地下汽车库停车位两种。按照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地面车位已明确为业主共有,地下汽车车库已明确为建设单位所有。
三、按照丹经发价〔2021〕357号《市经济发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丹阳市普通住宅小区汽车停放费及车位租金标准的通知》规定,该小区地面露天汽车停车位最高可收取每月每车位120元的汽车停放费,地下汽车库停车位最高可收取每月每车位200元的车位租金和每月每车位40元的汽车停放费。
按照小区物业企业收费公示,经核实,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汽车停车位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1、地面露天车位收取每月每车位80元的汽车停放费。
2、地下车库车位收取每月每车位100元的租金(代建设单位收取)和每月每车位40元的汽车停放费,合计每月每车位140元。
3、地下车库车位子母位(即前后相连两个车位)。收取每月每车位140元的租金(代建设单位收取)和每月每车位60元的汽车停放费,合计每月每车位200元。
综上所述,该小区汽车停车收费没有超过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