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社会发展局回复: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3天)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 本帖最后由 镇江经开区 于 2025-2-8 10:3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