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迁房办理房产证的咨询
关于回迁房办理房产证的咨询
太古山二期拆迁,近期拿到回迁房屋,请问,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房产证,以及相关材料手续、费用,地址等相关事宜。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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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待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至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