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取公积金?
如何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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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由于您未描述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情况,无法针对性地给予回复。
目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有: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有住房、参与合作建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持有残疾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未重新就业的;
(5)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停缴社保的;
(6)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未重新就业的;
(7)出境定居的;
(8)离休、退休的;
(9)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支付既有住宅未设置电梯首次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请您对照以上具体情况咨询。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1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