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