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1:请求丹徒区信访局督促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人民政府赔偿6年来二个生猪养殖场的停产停业损失。

   2:请求丹徒区信访局促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人民政府保民生、保养殖业健康发展,督促上党政府修建并恢复本人二个合法养殖场(柏华生猪养殖场6亩,健利生猪养殖场10亩)原状,重新启动二个生猪养殖业的合法经营权.

事实与理由如下:

   本人汤双林,手机号13852949387,村委会带人来我家养殖场强制拆除养殖设施,我在现场,属于目击者,本人家庭在上党镇东沛村与上党村经营有规模的16.66亩与10亩二个生猪养殖场2018年4月份被上党与东沛二个村委会工作人员带的人全部拆除,养殖设施的强制拆除没有一分钱的补偿与赔偿,仅仅是对猪舍内的猪在规定时间内被强制贱卖的补偿。2019年12月份,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11刑终112号刑事裁定书10.66亩是占用基本农田需要拆除,其中也有6亩是合法的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与健康发展最高法将本案作为教材在全国宣传既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又依法保障养殖户马柏华合法用地6亩的需求,保护合法生猪养殖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是统筹保护耕地与发展合法养殖关系的典型案例。6亩合法的养殖场经营合法手续齐全,并有镇江市发革委与丹徒区农村局项目审批,目前已经被上党政府一刀切全部撤除,另外一个合法的健利养殖场10亩也被无故强制拆除,养殖手续齐全,6年来,我的家庭是不断的提交投诉求助材料没有任何处理结果,目前我的二个合法的并受法律保护的养殖场强制拆除长期废墟空闲着,没有资金启动,6年来上党政府侵害本人的合法权益又故意拖延不处理,上党镇党委与政府对本人养殖场重视、落实,导致本人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

  我的家庭已经向上级政府求助过多次,结果信件是转到上党政府,并由上党政府重复的回复多次要求上级部门复查复核,信件还是转到上党政府重复不符合客观事实的回复,至今没有收到上级复查复核回复内容。

以下是上党政府2024年3月10日回复内定:

上党政府经调查:关于恢复养殖场的6亩合法土地的建筑设施,启动生猪养殖的问题。你6亩土地上的建筑设施有占用耕地行为,无合法手续。你如有意重新经营需获得区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复许可后,申请相关设施农用地备案,通过备案并获得合法土地手续,方可进行设施建设行为。养殖场存在污染,丹徒区环保局对养殖场行政处罚罚款20万,责令停产停业,目前想办法盘活养殖场“。

这个处罚是事实,但是已经在2021年被南京市中院撤销,判决污染事实不存在,最高法称柏华6亩养殖场属于合法应该得到保护与发展,10.66亩占用基本农田应该拆除,二个养殖场手续全部齐全有效,并有中央财拨款45万元扶持,法律规定养殖场用地本来就是农业用地,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取得,向镇政府备案就是合法的,二个养殖场被上党村委会与东沛村委会带人强制拆除,有上党派出所出警记录证明,也有润州区法院裁定书证明,证明是二个村委会带人强制拆除的,上党政府称是我汤双林自己拆除养殖场的,这个回复属于是隐瞒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相符,目前上党政府称想办法将我家养殖场盘活,只是将我家养殖场进行贱卖给第三方而已,考虑我家庭信访诉求比较复杂,请求丹徒区信访局组织上党镇政府与我家庭共同举行听证会,听证会上可以进行双方质证,认真核实复查二个养殖场究竟是什么情况被强制拆除?究竟有没有污染?养殖设施被强制拆除损失究竟有没有赔偿?以上情况属实要求上级部门核查复核,给予支持我家庭合法合理的诉求。



[ 本帖最后由 汤双林 于 2024-3-14 22:3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