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桓王亭路(谷阳路-孟诚路)道路建设工程用地预审的申请及有关附件收悉,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桓王亭路(谷阳路-孟诚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开展相关工作(镇发改投资发[2018]439号)。
二、桓王亭路(谷阳路-孟诚路)道路建设工程选址西起谷阳路,东至孟诚路(选字第321100201900002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桓王亭路(谷阳路-孟诚路)道路建设工程用地规模应控制在1.1707公顷以内。在初步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原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27号令)和《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通过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两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你单位按程序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以上内容援引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栏,该文件里并未说要建停车场,那路呢,在哪?请给予官方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