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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职工年度内门诊统筹待遇如下表:
| 人员类别 | 在职人员 | 退休人员 | 
| 门诊起付标准 | 800元 | 500元 | 
| 报销比例 | 三级医疗机构 | 在职统筹支付60%,退休统筹支付65% | 
| 二级及其他三级 | 在职统筹支付75%,退休统筹支付80% | 
| 基层医疗机构 | 统筹支付90%,个人支付10% | 
| 其他一级机构 | 统筹支付80%,个人支付20% | 
| 医保目录内报销限额 | 1万元  注:超封顶线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 
如您仍有疑问,可以直接拨打镇江医保服务热线0511-12393咨询,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镇江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