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镇江市信访局领导:
本人张双龙,现就镇江新区大港劳动仲裁委相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故意刁难劳动者一事进行实名反映,恳请予以核查督办。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6年1月15日至3月29日在镇江新区天元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工作。因公司存在长期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法律缴纳养老医疗保险,拖欠工资等违法用工事实,3月29日我被迫离职,并依法在3月31日通过向新区劳动仲裁委递交材料维护自身权益,4月2日大港新区劳动仲裁委以我证据不足为由退回我的立案请求,让我通过法院诉讼。
后经本人上门讨要,在派出所协调下已拿到基本工资,其余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社保等权益,我已准备并将通过镇江新区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企业相关问题不再过多反映。
二、重点反映:新区大港仲裁委相关负责人严重不作为、渎职刁难
我在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过程中,遭遇了仲裁委极其不合理的阻碍:
我向新区大港仲裁委提交材料后,被直接退回不予立案。
我当面找到仲裁委宋某以及陶某负责人询问理由,其给出的答复完全违背常理、无视法律规定:
“你提交的证明材料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养老医疗保险记录,材料更没有去被投诉单位盖章,我们不认可,不能立案。”
这一理由极其荒唐:
我是投诉举报用人单位违法核心正是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仲裁委竟然要求劳动者必须要提交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等材料才能证明公司与劳动者有劳动关系,当我提出我手上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我跟用人单位有事实用工的证明时,更加匪夷所思的是竟然以我的投诉材料上没有被告单位的盖章,所以认为证据不充分为由退回我的材料不予立案,推诿让我去法院起诉,新区仲裁委相关负责人用被投诉公司本身严重违法的事实要求我提供根本不可能有的材料来设置门槛,本质就是不作为、懒政甚至有渎职滥权之嫌疑,让劳动者维权无路可走。这在逻辑上完全不成立,在法律上更是无任何依据。
该做法本质就是人为设置门槛、堵死劳动者维权渠道、典型的不作为与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权利。
正是因为大港新区仲裁委这种不合理拒立、故意刁难,才导致我被迫上门讨薪,增加社会矛盾与冲突风险,也严重影响政府部门公信力。
三、本人掌握的证据清单:材料充分,逻辑清楚
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主体资格
2、被告工商登记信息(企查查打印)——证明被告用工主体
3、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走完仲裁前置,可立案
4、2026.3.29与公司法人以及老板娘的沟通录音(光盘原件+文字稿)——自认:无合同、无社保、拖欠工资、每月休2天等违法事实
5、工资转账记录——证明劳动关系与约定薪资
6、事实用工关系相关证明-——与被告微信截图、被告家属微信截图、工作期间水印相机截图、提货签字截图、送货单位微信截图等
四、本人诉求
1. 恳请信访局依法督查镇江新区大港劳动仲裁委,对其不作为、乱作为、渎职滥权故意刁难劳动者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
2. 对仲裁委陶姓负责人作出的“要求材料去被告单位盖章才能立案”这一违法违规、荒唐无理的要求,予以调查并追责;
3. 保障劳动者正常、畅通的维权渠道,杜绝此类懒政、怠政、渎职行为再次发生。
本人所述内容完全真实,如果需要可以提供一切证据,(特别是新区劳动仲裁委宋某陶姓负责人的沟通录音)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恳请领导为民做主,严肃查处,维护法治公平与劳动者基本尊严。
反映人:张双龙
联系电话:18952801876
2026年4月10日
[ 本帖最后由 zshuang12 于 2026-4-11 13:32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