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思开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年产350吨三氟化氮产能提升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网络公示
爱思开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年产350吨三氟化氮产能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2018年7月16日)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50吨三氟化氮产能提升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行业类别: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建设规模:现有三氟化氮二期装置三氟化氮产能新增350吨/年、副产品55%氢氟酸产能新增559.2吨/年
建设单位:爱思开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镇江市新区大港龙溪路68号
总投资:4424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2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5%
劳动定员:依托现有作业人员,本项目不新增
工作制度:全年工作355天、每天24小时,全年8520小时
项目进度安排:手续完备后开始建设,建设期22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工程建设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对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进行治理控制,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经治理控制达标后,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目标无明显影响,区域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地下水环境质量仍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的风险事故处于可控水平。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 废水
废水主要为阴极气洗涤水、阳极气洗涤水、电解槽清洗水、氨储罐洗涤塔废水、氟化氢储罐洗涤塔废水、车间废气洗涤塔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合计生产废水量为,主要污染物为pH、COD、SS、氨氮、总氮、氟化物、总镍。经过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进入镇江市海润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经北山河排放长江。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塔排水、蒸汽冷凝水,污染物浓度较低,可做为清下水直接排入开发区雨水管网。
长江大港段水质现状良好,废水经镇江市海润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长江水质影响不明显,对丹阳取水口及豚类保护区水质均无影响,长江大港段水质和丹阳取水口及豚类保护区水质仍保持现有等级水平,仍可满足规划功能要求。
②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阳极区废气、阴极区废气、工艺废气、车间废气、氟化氢储罐呼吸废气、氨储罐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
G1-2阳极区废气、G2-2阴极区废气、G3工艺废气、G4车间废气、G5HF储罐呼吸废气均分别经现有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现有的15高排气筒排放大气,经处理后的氟化物和氨排放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相关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G6氨储罐呼吸废气经现有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现有的15高排气筒排放大气,经处理后的氨排放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相关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现有酸喷淋装置处理后由现有的15高排气筒排放大气,经处理后的氨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相关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厂界无组织废气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厂界达标。
本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正常工况下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对拟建地周围大气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影响不明显,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③噪声
本工程新增噪声源为风机、泵,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可使厂界达标,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公司厂界噪声达标。本项目投产后,对区域声环境质量无明显影响。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物主要为废沸石、电解槽清洗残渣、废RO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沸石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公司处理处置,电解槽残渣委托泰州市百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废RO膜委托设备供应商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外售制砖企业综合利用。固体废物采取以上处理处置措施后,合理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规划要求;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污染治理措施能够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对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影响不明显;环境环境风险可控;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公众参与无反对意见。项目碳排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从环保角度考虑,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爱思开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年产350吨三氟化氮产能提升技改项目于拟建地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直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具体联系方式见后)。
(2)查阅期限
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7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所在地周边环境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② 工程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项目的建设的意见。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⑤ 其它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主要通过填写并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提出意见,此外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八、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爱思开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新区大港龙溪路68号
联系人:陈海林
联系方式:0511-80869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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