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镇江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公示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要求,我单位编制完成《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并对该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17日起5个工作日,公众如对本报告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电话联系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沈科长:0511-84425601。附件:附件: 四院验收后变动分析)(204.10).rar (2024-10-16 14:08, 1.0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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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镇江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