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鹤林水泥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开展江苏鹤林水泥有限公司2#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结构调整及燃料替代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大气专项)已编制完成。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江苏鹤林水泥有限公司2#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结构调整及燃料替代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含大气专项)进行公示。

全本公示稿网络获取方式: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uYQjkEpGF0bYT1BQWSw2w

提取码: rc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