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则新闻登上了热搜:河南南阳刚工作一年的22岁女教师小婵在买菜途中,被一辆“老头乐”撞倒致死。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显示,肇事方为一名70多岁的老人李某,违反了三条规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截至发稿前,该话题的点击量已超过4亿。在这起悲剧中,“老头乐”作为一个特别的关键词凸显在公众视线里,“老年代步车有哪些安全隐患”“你支持禁止老头乐吗”等相关话题也同样上了热搜。由此,“老头乐”能不能上路、该不该上路,也引起了众多讨论。
在无锡的街头,“老头乐”已经销声匿迹了好多年!
早在2018年,无锡市政府专门发布通告:从2019年1月1日起,驾驶非标电动(燃油)三轮车辆、四轮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收缴车辆,强制报废,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通告发布后,车主主动上缴车辆的,将给予一定补贴。随后,无锡交警对正三轮摩托车、非标三四轮车、小飞龙、变形“小飞龙”违法上路行为予以坚决查处,露头就查、查必扣车,对严重违法一律予以拘留。
“老头乐”实际上属于超标的低速电动车,安全性极低,因此同样在严查严处的范围内。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涉及无证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当年的整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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