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电瓶车车主,第一次看帖子听说电瓶车闯红灯碰到汽车,电瓶车全责,我很想听听大家的看法。
我有三个问题:
1这条法规,如果是成立的(抱歉,我现在还没有时间去看法条,研究法规。)如何能够普及到要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的我们电瓶车主们?
2电瓶车和汽车不可同日而语,不管体型,速度还是杀伤力上,他们对人们的安全隐患存在质的差距。法律是维护相对的公平,而不存在绝对的公平,法律也是保护弱势群体的一个手段。对电瓶车主闯红灯全责是增加了电瓶车主的责任,减少了权利,公权利是否有存在让电瓶车主们表达真实意见的渠道,并加以记录,公之于众?
3电瓶车主们闯红灯一律该杀吗?有的电瓶车主闯红灯是故意闯红灯,明明道德层面头脑层面知道不应该闯红灯,但觉得没有法律制裁,所以任意妄为。有些电瓶车主们是有着情绪,比如经历人生重大事件,情绪大起大落,这个时候骑电瓶车闯红灯并没有伤害交通安全的主观故意。这种情况也要承担全责吗?那是不是自行车闯红灯造成汽车事故也要承担全责?
4法律是不是也应该规定?人们(电瓶车主和汽车车主)不能带着情绪开车呢?是不是为了贯彻这个安全问题,要出现一个仪器,测量人们情绪稳定才可上路呢?
5为什么电瓶车闯红灯出了事故,在实际情况下警察们会有各种不同的应对策略?如果警察们根据自己的想法和规条来判断,那么法律,是不是就放权成了个人的自由裁量权?那么法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谁来保障?如果法律没有权威和稳定性,那么约束性和效果又如何?最终法律起到了真正的稳定和保障交通安全的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