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以来,房子在经济概念里一直被视为资产价格,而非普通消费品。房价并不在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统计范畴内,不过房租价格却是CPI的组成部分,这就导致房价变动不直接影响物价指数,而租金变动却能对物价产生作用。以往,不动产购置更多被当作投资行为,而非消费。但如今,购房被定位为住房消费,这一转变犹如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诸多刺激消费的政策开始向房地产领域倾斜。
新政中,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以及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等措施纷纷出台。同时,允许专项债券支持城市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这些政策组合拳旨在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
在地方层面,为推动楼市止跌回稳,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成为重要手段。以洛阳为例,在城中村改造中引入 “以购代建” 方案备受关注。所谓 “以购代建”,即在保持前期城中村改造新建安置房安置方式的基础上,创新引入房票安置、自主购买、组织购买三种方式。深入探究会发现,“以购代建” 本质上和货币安置极为相似,无非是增加了一些如税费、学费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但核心逻辑未变。房票制度也只是货币化安置的一种形式。从近期报道和地方政府筹备工作来看,“危旧房改造” 与 “棚改” 逻辑相似,“城中村改造” 也和当年的 “大拆大建” 有共通之处,都是通过拆旧换新刺激房地产市场需求,促进土地市场和房地产业规模扩张。这些旧政策在过去曾极大地拉动市场需求,甚至导致楼市过热、房价暴涨,后被禁止。如今市场低迷,旧招复用,虽在目的、手段、方式上进行了包装美化,但基本思路依旧。
这一现象背后,并非简单的路径依赖,而是地方在房地产下行导致经济不景气、土地卖不动致使地产财政紧张、高科技产业 “蛋糕” 不够分等多重困境下的无奈之举。在现行分税制下,地方财政焦虑凸显,要管之事众多,收入来源却有限,入不敷出的状况促使地方在房地产政策上寻求突破。
当购房被定义为消费行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房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就成为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从法律条文本身来看,《消法》旨在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的合法权益。购房者购买商品房,目的是满足居住这一生活需求,从这一角度讲,似乎理应适用《消法》。然而,在现实司法实践中,情况却较为复杂。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涉及商品房消费的投诉呈上升趋势。在众多投诉案例中,房屋质量问题、虚假宣传、合同霸王条款等成为重灾区。比如,在某知名楼盘的销售中,开发商宣传时声称小区绿化率高达40%,配套有高端健身设施和双语幼儿园。但业主收房后却发现,绿化率不足30%,健身设施简陋且幼儿园也未建成。业主们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希望依据《消法》维护权益。但开发商却以商品房买卖有其特殊性,不完全适用《消法》为由进行抗辩。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认为商品房买卖金额巨大、交易过程复杂,与普通商品买卖存在差异,对于是否完全适用《消法》持谨慎态度。
著名法学家王利明教授认为,商品房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虽然在交易形式和金额上与普通消费品不同,但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与普通消费场景中消费者的地位并无本质区别。从保护弱势群体、维护公平交易的角度出发,商品房消费者理应受到《消法》的保护。在商品房交易中,消费者面临着开发商的信息优势、专业优势,如果不适用《消法》,消费者的权益将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例如在合同签订环节,开发商往往会利用格式合同设置一些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如规定房屋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购房者不得退房等。若不适用《消法》,消费者很难对抗这些不公平条款。
再看房屋质量问题。有数据表明,在每年的商品房投诉中,房屋质量问题占比超过30%。一些开发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建筑材料选用、施工工艺把控上存在漏洞,导致房屋出现漏水、墙体裂缝等严重质量问题。按照《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但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想要依据《消法》实现退房或要求合理赔偿却困难重重。开发商常常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如将质量问题归咎于不可抗力、施工方责任等,而购房者由于缺乏专业的建筑知识和鉴定能力,在维权过程中往往处于劣势。
从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双重角度看,适用《消法》对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也具有重要意义。房地产市场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平竞争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如果开发商可以随意侵犯消费者权益而不受《消法》约束,将破坏市场的公平性,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出现。只有让《消法》在商品房交易中发挥作用,才能促使开发商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当然,不可否认商品房买卖有其独特之处,如交易金额大、涉及法律法规众多、建设周期长等。在适用《消法》时,不能简单地一刀切,而应结合商品房交易的特点进行合理调整和细化。例如在赔偿标准上,可以根据商品房的价值和消费者的实际损失进行科学制定,既要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也要避免过度赔偿对房地产市场造成负面影响。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在房地产市场购房消费化的新趋势下,探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适用《消法》的问题,不仅关乎购房者个体的权益保护,更关系到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随着房地产市场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以及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只有充分保障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实现 “居者有其屋” 的美好愿景,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无论是政策制定者、房地产开发商还是消费者,都应当在法律的框架下,共同推动房地产市场朝着更加公平、健康的方向前行 ,让房地产市场在满足消费需求的同时,也成为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坚实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