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润州区一作坊在鸡肉中加入
“牛肉膏”“牛肉粉”
调制加工、重新包装后
成为色香味俱全的“牛肉干”
通过团购平台售往全国多地
销售金额190余万元!
小作坊里包装“牛肉干”
2023年7月末,家住镇江市润州区的于大爷如往日一般在小区附近溜达。不经意间,他瞧见街边一家平常大门紧锁的门面房,竟敞开着。这份反常勾起了于大爷的好奇心,他便走了进去。店里,几位上了年纪的妇女正坐在操作台前,徒手把黑乎乎的肉干称好重量,装进印着“牛肉干”字样的包装袋里。“你干什么的?” 一位妇女看到于大爷进来,开口问道。“这牛肉干卖吗?”“45 元一袋。”于大爷买了一袋,走出了店门。
然而,店里简陋脏乱的环境、随意堆放的食品包装,还有未穿戴卫生防护用品的工人,都让于大爷心里犯起了嘀咕。回到家,他尝了尝买的牛肉桑淙幌阄逗芘ǎ庵嗜硭挥薪谰ⅲ趺炊疾幌袷桥H飧筛糜械难印S诖笠醯谜馐虏患虻ィ约汉芸赡苁锹虻搅思倜拔绷硬贰
经过一番思考,2023年8月2日,于大爷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鉴定,于大爷买到的牛肉干实为鸡肉干。经过前期立案侦查,2023年12月12日,公安机关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门面房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鸡肉干300余箱,罐装牛肉干70余箱,另有袋装牛肉干、散装肉干、包装盒、产品标签若干。经抽样检测,现场查获的牛肉干所用原材料均为鸡肉。随后,该店面负责人史某被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讯问。
通过对史某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的梳理分析,民警顺藤摸瓜,找到了该批问题牛肉干的供货商郑某及分销商陈某。2023年12月、2024年1月,郑某、陈某相继落网。
食品公司老板的“生意经”
时间追溯到2022年。2022年9月,在镇江从事食品批发生意的史某偶然从同行处得知,市场上有人用鸡肉干冒充牛肉干销售,利润巨大。在利益的驱使下,史某通过电话联系到自己长期合作的福建漳州的供货商郑某,询问其能否把鸡肉干加工成牛肉干的外观和口感,并给郑某寄送了一份他买到的“样品”。字里行间郑某隐约觉得史某是想把鸡肉干卖出牛肉干的价,但史某既是自己的大客户,又是自己的朋友,这点忙不算什么。于是,郑某在拿到“样品”后就开始调味,往鸡肉里加入牛肉膏、牛肉粉等添加剂,使加工出来的鸡肉干具有牛肉干的“风味”。史某试吃后对郑某生产的“牛肉干”十分满意,让郑某为自己批量供货。

与此同时,史某在镇江租了一间店面作为“牛肉干”的二次包装车间,招聘了工人,将他从郑某处采购回来的“特制”鸡肉干,拆包、称重,分装进标有牛肉干字样的包装罐、包装袋,再用机器封口。为了以假乱真,史某编造了杭州某食品公司和某电子商务公司作为“牛肉干”的出品商和销售商,并套用了网上公开的食品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自己设计、打印包装说明书和标签。
团购平台分销假牛肉干
货源有了,包装好了,接下来就是打开市场。虽然自己的公司有食品经营执照,但史某担心如果直接在店面销售,周边都是熟悉的居民,一旦被发现“牛肉干”有问题,很容易“惹上麻烦”。于是,他联系了自己曾打过交道的团购平台负责人,推荐自己销售的“牛肉干”,其中就包括镇江本地某团购平台负责人陈某。

“袋装的卖得不太好,罐装的卖得多,进货价10元每罐,卖出去一罐可以赚6至10元,利润很可观。”虽然对牛肉干的质量起过疑心,但史某销售的这款“牛肉干”价格低、销量高,能赚到钱,陈某也就不再深究。后来,陆续有其他团购平台负责人跟陈某联系,想要销售这款牛肉干。于是陈某告诉史某,自己在团购平台圈子里人脉很广,可以帮史某拓宽牛肉干的销售渠道。为了表示感谢,史某允诺给陈某每罐“牛肉干”1至2元不等的回扣。
经查,2022年9月至2023年11月间,史某将郑某按其要求生产的假牛肉干销往常州、上海等多地分销商,由分销商通过团购平台进行二次销售,销售金额合计192万余元。陈某通过其运营的镇江某团购平台销售假牛肉干16万余元,并为史某在南京、武汉、徐州等地团购平台介绍销售假牛肉干73万余元,收取回扣7万余元。
2025年3月12日
经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判处史某有期徒刑八年
并处罚金140万元
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60万元
以销售伪劣产品罪
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四年
并处罚金20万元
[ 本帖最后由 转载阅读 于 2025-3-22 09:0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