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 赏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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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2024)苏1112执恢274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史盛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史盛刚,男,1990年12月17日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2111119901217XXXX,住镇江市丹徒区百悦华府4栋XXXX室。
执行标的额:443070元及相应利息
执行案号:(2024)苏1112执恢274号
悬赏期限: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12月9日
悬赏金额:1.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并经查实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0%;2.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本院找到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举报电话:0511-85319744
当事人联系电话:17505113114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二0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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