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公安局领导你好:去年我去梦溪路一家派出所拍身份证照片(更新),拍的时候就发现拍摄现场没有专用的“拍摄打光”设备,光源是来自于天花板上办公室照明用的一盏LYD灯,应该是扣板嵌入式300*600平板灯,我感觉不对劲,但是也没有敢多想,30天后身份证照片拍出来感觉太模糊了,照片清晰度还不如20年前在正东路一家派出所拍的效果,但是不影响使用。我想公民身份证不仅仅满足于“可以使用”,这个也是咱们老百姓的“光辉形象”,要用20年30年呢,能拍的好一点,漂亮一点难道不可以吗?现场还发生一个故事:一个50左右的汉子拿着前期刚刚拍的身份证照片要求派出所重新拍摄,我当时就想,身份证拍摄大家都是“公事公办一视同仁”,凭什么你老兄要特殊化,要求重拍,没事找事。再仔细一看,原来这个大汉是一个光头脱顶,我一下子明白过来,光头脱顶在只有顶光照射下,头顶会出现高光现象,拍出来的照片当然“丑陋无比”,大汉来派出所要求重新拍摄身份证,理所当然。其实我们走进任何一家照相馆拍照片,坐下来后,不仅专业背景专业挂好,摄影用打光也“四面八方”照射来,摄影师会根据清晰度、明暗效果调整好最佳状态拍摄,照片自然漂亮清晰。所以我建议:派出所拍摄身份证照片时候能不能多配几个“拍摄专业打光灯”,让我们老百姓的身份证照片更漂亮更清晰。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