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0号,通过江苏银行缴了2026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495元,2025年12月底找到单位上班,2026年1月单位开始帮我缴纳职工资料保险,也就是说2026年1月开始就有职工医疗保险了,居民医疗保险就用不上了,现在等于说缴了2份,一份全年的居民医疗保险,一份职工医保,想问下,这种情况下,现有的政策支持退回居民医疗保险吗?如可以,找什么部门哪里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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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了居民医保后,进单位后又开始缴职工医保了,居民医保的钱好退吗?
回帖推荐
网友,您好,现对您提出的医保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城乡居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重复缴费,可以申请办理退费。个人具体情况目前不太了解,可以详询镇江各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镇江医保经办机构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1)医保综合服务大厅: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88809360;
(2)医保中心京口办事处: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217-2号(京口区卫健委一楼西侧),88892360;
(3)医保中心润州办事处:镇江市润州区朱方路245号(镇江市七里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88835360;
(4)医保中心丹徒办事处:镇江市丹徒新城谷阳大道286号(原丹徒区粮食局一楼西侧),88830360;
(5)医保中心新区办事处:镇江市大港新区兴港西路2号(一院新区分院内),88839360。
(6)丹阳市医保中心:丹阳市东方路25号医保局服务大厅,86517926;
(7)句容市医保中心:句容市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87265351;
(8)扬中市医保中心:扬中市扬子西路256号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88366165。
- 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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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现对您提出的医保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城乡居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重复缴费,可以申请办理退费。个人具体情况目前不太了解,可以详询镇江各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镇江医保经办机构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1)医保综合服务大厅: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88809360;
(2)医保中心京口办事处: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217-2号(京口区卫健委一楼西侧),88892360;
(3)医保中心润州办事处:镇江市润州区朱方路245号(镇江市七里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88835360;
(4)医保中心丹徒办事处:镇江市丹徒新城谷阳大道286号(原丹徒区粮食局一楼西侧),88830360;
(5)医保中心新区办事处:镇江市大港新区兴港西路2号(一院新区分院内),88839360。
(6)丹阳市医保中心:丹阳市东方路25号医保局服务大厅,86517926;
(7)句容市医保中心:句容市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87265351;
(8)扬中市医保中心:扬中市扬子西路256号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88366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