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管理中心没有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跟踪管理,造成用工单位没有按时缴纳公积金。虽已收理三年至今没拿到,是中心问题还是个人问题?保留进一步申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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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华 0
- 注册 2020-9-7
已退休三年公积金没拿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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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缴存住房公积金取决于职工的劳动关系、劳动状态、工资多少等因素,如果职工向单位反映要求补缴公积金未果的情况可以携带下列材料:(1)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合同、司法部门或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材料(离职职工提供)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2)工作期间的工资流水或凭证;(3)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进行维权。地址:镇江市北府路10号红星牡丹园2号楼公积金管理中心12楼1215室。
关于您所说的公积金中心已经受理三年,目前还没有处 ...
- 市公积金中心
- 网络发言人单位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22-5-11
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缴存住房公积金取决于职工的劳动关系、劳动状态、工资多少等因素,如果职工向单位反映要求补缴公积金未果的情况可以携带下列材料:(1)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合同、司法部门或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材料(离职职工提供)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2)工作期间的工资流水或凭证;(3)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进行维权。地址:镇江市北府路10号红星牡丹园2号楼公积金管理中心12楼1215室。
关于您所说的公积金中心已经受理三年,目前还没有处理结果的问题,公积金中心希望您可以拨打电话844411854进行详细沟通,以便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