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 江 菜 菜 鸟 户 外 运 动 俱 乐 部 章 程(2020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一、俱乐部正式名称为“镇江菜菜鸟户外运动俱乐部”,成立于2002年7月1日,简称:“菜菜鸟户外”,英文名:“ZHENJIANG V-BIRDIE OUTDOOR CLUB”,缩写:“V-BIRDIE ”。俱乐部地址:镇江双井路18号
二、俱乐部性质:一个环保、休闲、探险等户外运动组织。
三、俱乐部宗旨:“运动 • 环保 • 健康”。
四、俱乐部官方公众号:ccn0511,微信群,请先加13705280233后拉您进入 (申请入群时需报上论坛姓名或认识的菜菜鸟领队姓名)。
五、俱乐部目的:
1、发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活动,促进各种有益的野营休闲型户外运动及自然探险户外活动的开展;
2、倡导保护自然、探索自然;倡导文明、环保、愉快、健康的生活方式;
3、发掘自身潜能,开拓会员对自然和社会的视野,培养会员的自理能力、自制力、野外生存技能和团队精神。
六、俱乐部接受镇江市体育局和镇江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七、镇江菜菜鸟户外俱乐部的最高决策机构为:执委会
第二章 活动和服务
一、登山、越野、露营、野炊、漂流、定向、探洞、自驾车越野、远足、自助结伴、企事业员工拓展训练等户外运动;
二、户外运动知识、医疗急救知识、野外营养食品配餐,以及自然环保等方面的讲座和研讨;
三、组织参加国内外的各种户外运动和比赛;
四、俱乐部提供训导员、技术装备和场地线路,为学校、机关团体、公司企业等组织各类户外活动;
五、所有活动参加者本着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鉴于户外运动有一定的风险性,俱乐部建议所有活动参与者购买相关保险,俱乐部不为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意外承担任何责任。选择参加活动,即表明报名者经过合理判断,同意自行承担户外活动中的所有风险,包括利用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设施的风险;活动中如发生致伤(包括滑、摔、晒、冻及其他自然及人为因素导致的受伤)、毒虫(蛇)咬、落石、车祸等,个人应自负其责或向造成损害的直接当事人索赔;俱乐部所收取的建设费不包括任何为报名者之人身安全提供保证所必需的对价,报名者确认自己理解并同意俱乐部不对因前述风险所导致的报名者损失负任何责任;
六、俱乐部申明及风险提示:“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参加者要有一定的自理和处理事物的能力,俱乐部活动只接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特此声明。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俱乐部活动副领队及其他志愿服务人员”
七、【关于退出】1)如因特殊情况退出(无替补),退还未产生的门票,餐饮,住宿(拼房不退住宿费用);
2)如有替补,需在活动前一天的17点之前,否则不予接受;
3)替补队员须通过菜菜鸟俱乐部前台办理报名手续;私自换人无效,否则领队有权利拒绝该队员参加活动;
八、在未经菜菜鸟户外俱乐部许可的情况下,任何会员或非会员不得以菜菜鸟户外俱乐部的名义组织和计划各类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将由当事人自负;
九、领队费用由所有活动参加者均摊(不均摊费用的计划会标明)。
第三章 会员制
一、会员的基本要求:
①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 爱护生态环境,拥有环保意识;
③ 身体健康,无不适合运动的疾病,热爱并经常参加户外运动和体育运动;
④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⑤ 必须认可和遵守俱乐部章程,并填写相关资料,按期交纳会费。
⑥会员应充分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对通过参加活动而获得他人个人信息的,不得以此要挟、欺诈他人的财物与感情,会员也请自重。对由此造成的后果,俱乐部不负任何责任,造成法律纠纷时,俱乐部将会协助公安进行调查、处理。
不符合上述六项要求的人士,我们将谢绝其加入俱乐部;已加入俱乐部的,我们将予以劝退;
二、会员加入条件
① 拥护菜菜鸟户外俱乐部章程,年满18周岁;
② 支持帮助过菜菜鸟户外俱乐部,为俱乐部献计献策的有功人士可直接成为荣誉会员;
③ 俱乐部相关工作人员;
三、会员的基本权利
① 对俱乐部的各项制度有建议权,对俱乐部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装备、安全保障等方面均有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
② 优先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俱乐部活动建设费优惠收取;
③ 以会员价格参加俱乐部的活动和购买户外用品;会员卡仅限会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享受菜菜鸟户外俱乐部为会员所提供的一切服务;
④ 可在俱乐部的各合作伙伴那里享受不同的消费折扣;
⑤ 不定期接受专业人员培训、讲座。优先得到推荐外出交流、学习、比赛的权利;
⑥ 享受俱乐部提供的出行参考,线路资料和户外运动的专业咨询;
⑦ 俱乐部充分尊重会员隐私等个人权利,为会员个人资料保密;
⑧ 会员参加的活动以及自己的远行,俱乐部都将进行全力协助,建立活动档案,跟踪行程,在紧急情况下将动用一切可动用的力量援助会员,让会员能够在远方得到家庭般的温暖和关怀,并平安返回;
⑨ 会员可免费在菜菜鸟户外装备专卖店寄售各类个人户外用品,俱乐部不收任何中介费用。
四、会员的基本义务
①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社会公德;
② 遵守俱乐部有关章程,执行俱乐部倡议,响应俱乐部号召;
③ 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自觉维护和扩大俱乐部的形象和声誉,不做有损俱乐部利益的事;
④ 对新人积极引导,并给予恰当的帮助和关怀;
⑤ 合理使用并爱惜俱乐部公共装备,如有人为损坏,酌情赔偿;
⑥ 在活动过程中听从领队安排,团结互助,帮助他人,顾全大局,服从指挥,注意安全,杜绝危险事故的苗头产生;
⑦ 积极向俱乐部提供合理化建议;
⑧ 爱护生态环境,不得在野外抛弃垃圾,所有垃圾都要装包带走(可降解垃圾可以就地掩埋)。不砍伐树木,不捕杀、不购买野生动物,不污染水源。野外用火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⑨ 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及信仰;
⑩ 对俱乐部内部事务有保密义务。
五、会员加入方法
① 可在俱乐部论坛或活动中提出申请;
②在相关负责人员审核通过后,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镇江菜菜鸟户外俱乐部登记相关个人资料,会员资料将建档并保密,经俱乐部批准获取会员卡缴纳会费后后即可成为俱乐部会员;
③ 会员的联络方式或地址有变动时,请及时通知俱乐部更改;
④ 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主要用于为会员购买保险)。因个人资料不实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俱乐部概不负责。
六、会员退出
① 会员会费逾期3个月不交纳者,视为自动退会,再次加入按新人对待;
② 因个人原因提出退会,予以退会。但会费不予退回;
③ 不符合俱乐部会员资格者;
④ 严重违反俱乐部章程者;
⑤ 对俱乐部造成重大损失者,俱乐部将追究责任。
第四章 俱乐部活动经费的筹集及使用
一、来源和筹集
① 个人及社会团体的自愿捐助;
② 俱乐部组织活动收益;
二、管理和支出
全部财务支出,必须坚持艰苦创业、勤俭办事、经济公开、量入为出等原则;
① 公用户外野营、登山、攀岩装备的购置,更新,折旧和维护;
② 俱乐部日常的交通、通讯费用的基本支出;
③ 定期的举行户外知识及相关主题讲座,培训费用;
④ 每年全体会员参加的联谊费用和赛事费用;
⑤ 俱乐部活动领队带队津贴和探路费用,探路费用必须节俭合理,最多不超过2人,探路费用由俱乐部单列费用支出,不再均摊到探路后首次成行计划中;
⑥ 俱乐部宣传费用;
⑦ 奖励有较大贡献及热心俱乐部工作并有突出成绩的会员;
⑧ 俱乐部各小队队长及领队福利;
⑨ 俱乐部可持续发展的其他费用;
⑩ 房租、水电费、电话费、工商、税务、社会公共费用、办公用杂费;
⑪ 其他合理开支。
第五章 领队制度 (内部传阅)
第六章 附 则
一、镇江菜菜鸟户外运动俱乐部经费必须用于镇江菜菜鸟户外运动俱乐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镇江菜菜鸟户外运动俱乐部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三、镇江菜菜鸟户外运动俱乐部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镇江菜菜鸟户外运动俱乐部终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五、镇江菜菜鸟户外运动俱乐部在经体育局审查同意,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六、镇江菜菜鸟户外运动俱乐部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体育局和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以上俱乐部是指:镇江菜菜鸟户外运动俱乐部;
八、俱乐部保留对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
九、本章程自举办者签字后,经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 本帖最后由 菜菜鸟计划部 于 2024-8-6 13:0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