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幢是商用公寓楼)
被新来的30-1806彻底打破了原本的平静和谐 就好似一缸好酱突然落了一粒鸟屎
公寓楼有一条过道,过道两头各有一扇窗户
这扇窗户起到通风、排烟的作用
窗外是一个约两平米的平台,用来放空调外机的
30-1806为了占用这两平米的平台
在窗户外的平台边缘又加装了一扇窗,还砸墙重新开了一道门

当时第一时间上报物业,希望物业出面制止
物业建议投诉12345,守法公民都是听人劝,吃饱饭的那种,那咱就投诉12345吧
后来据物业说城建、住建、消防、社区都来人到现场看了
在这里还是要隆重感谢亲临现场的各位长官(90度鞠躬)
某部门(怕得罪人)说这不属于违法违建,因为不是砖砌的
我听到这个结论都蒙了

18楼高层,连燃气灶都不许安装,可唯一的通道排烟窗都被封了,还不属于违建?
我觉得我的生命安全存在极大的隐患

万一发生火灾,毒烟往哪里排?
就因为不是砖砌的?毒烟就没毒?可以敞开吸?
后来社区一位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说处理的结果就是要求对方不能关窗
我这下蒙的都不认得东西南北了
不能关窗,那谁来监管呢?
凭他良心发现还是个人素质一夜之间长回来?
是不是我得有预知能力,在火灾即将发生时,第一时间通知他开窗排烟?
如果我真有这个预知能力,我就不买这套公寓了
事实证明
人的素质和良心一旦丢了,就再也长不回来
窗子并没有打开,而是长期封闭状态
这一屋楼的人也失去了这扇窗的开启权利
物业也失去了公共设施的管辖、维护权利(公共的窗子已然成为30-1806私有专用)
可怜巴巴的说,我们没有执法权
城管,消防、住建社区都来过了,他们都不管我们更管不了

12345问我对这样的处理结果满意吗?
对不起,恕我直言

处理了啥?改变了啥?结果在哪?
我不满意,很不满意、极其不满意……
安全隐患还在
我只能借助这个0511平台上维权窗口,嘶声呐喊
不好意思,占用了一点公共资源,只是希望能真正的被看到、被听到(而不是表面的、官方的、敷衍的看到、听到)
请住建,城管、消防等相干职能部门,就我反应的问题能有个真正的处理结果
毕竟人命关天
不是我一个人的命,是30幢18楼一层楼人的命
[ 本帖最后由 注册用名 于 2026-9-6 21:46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