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区38号小区,毁绿行为又在进行中。
21号23栋前面6-7棵40年树龄的松树被砍挖一空。
22号24栋前面的一排40年树木挖土机准备挖除,被居民及时制止。
23号毁绿行为持续进行。靠墙边40年的树木陆续被砍伐。投诉的目的是想阻止砍伐,但是砍伐并没有停止。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安排与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绿化用地面积。
在旧城改造区,城市绿地应当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章
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建设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确定的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二十条 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
个别人打着小区改造旗帜,明目张胆持续多年干着毁坏绿化,破坏小区环境,损害居民集体利益的行为。
希望相关部门查清真相,拿出切实有效方案,制止和惩罚这些打着党惠民旗号干着违法乱纪的勾当,
损害党的形象,破坏小区生态环境,损害老百姓的利益的行为。恢复原来的绿地环境。
23栋前面6棵松树一排桂花树洗劫一空
40年树龄松树被砍走
40年树龄松树被砍走
比小区更年长的40年树龄松树被砍走,只剩下松树根和坑
38号小区近十年经过多轮毁绿行为,居民21年发帖为证,小区绿化面积原来25%,到现在的不到5%,惨不忍睹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0月19日--11月19日进驻江苏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砍伐行为开始于11月21日
请城管部门铁腕制止查处与恢复小区原绿化,深入践行习书记多次在重要场合反复强调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环境就是民生 ,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