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处理完一起三方交通事故,心里挺感慨,带着点无语,分享亲身经历,给开车的朋友避个坑。

这起事故起因是快递三轮车逆行转弯和出岔路的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当场并没有通知我到场,隔了三天之后才通知我过去配合处理。

我因为违停被认定遮挡双方视线,判定次要责任,这点我完全认可,违停本身确实存在过错。

调解的时候被告知,事故里负主要责任的电动三轮车是有保险的,基于这个前提,我同意了整套调解赔付方案。

等到后续理赔落地才发现,这辆三轮车实际上并没有投保任何保险。

最后实际理赔情况:我的交强险赔付另外一台轿车全部车损一千多元,同时赔付三轮车方车损+人伤一千多元;另一台轿车的交强险和我平分,赔付三轮车方车损+人伤一千元。

等于不在场的我赔了最多的钱。

有种无妄之灾的感觉。明明只是次责,事故的直接诱因也不是我,最后却变相承担了本不该由我承担的部分风险。字一旦签下,调解协议民事层面就已经生效。现实感受就是,主责方没有保险的风险,最后转嫁到了有保险的机动车头上,心里多少有点无语。

实打实花钱上了一课:交通事故调解签字之前,不要只依靠口头告知,涉事各方有没有保险,一定要自己再核实确认。口头信息不等于事实,落笔签字务必慎之又慎。

另外,大家不要学我,千万不要违停。几年来在这个路口一直都停在车位里,这次因为周围开会的车多,上班门口没有车位,就违停这么一次就遇到糟心事。

灵魂画手示意图,我是C,A是三轮车,B是另一辆车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