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京口区政府的领导东城社区汝山孙家湾居然有一户村民好多年前已经拆迁了并且拆迁补偿款都已经拿了房屋居然没有拆原住户为什么还可以继续居住到至今,此拆迁户家里老人有几个子女,子女如果不赡养老人应该是法院的事和京口区政府以及社区应该没关系吧?据说如果再次拆迁必须还有拆迁补偿否则不走是不是这样?如果每个拆迁户都这样做是不是给国家和政府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望政府职能部门重视此问题。

[ 本帖最后由 帅2012 于 2025-4-17 22:0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