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相关规定明确,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本帖最后由 市人社局 于 2025-1-2 10:2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