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非禁、限养区内开办畜禽规模养殖场需要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环评备案登记或审批,到所在镇(街道、园区)申请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用地、环保、防疫三方面的条件是开办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丹徒区农业农村局核发的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只是其中一个条件,这两个养殖场主要是用地不符合要求。2019年丹徒区印发的文件,保障生猪产业发展用地,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设施用地备案,而且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如要在原地合法用地的基础上恢复生产,要按照新的规模,重新办理3项手续。如要重新选址,首先要确定用地性质,选址区域是否可以搭建养殖圈舍。建议您咨询属地乡镇自然资源部门和村委会,养殖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在建设过程中,可由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指导,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