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你好,首先,符合办理《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和流动人口登记条件的居民,原则上应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和流动人口登记,无需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申请开具实际居住证明。其次,鼓励本设区市内居民通过户籍所在地《居民户口簿》登记“本市(县)其他住址”(实际居住地)的方式办理业务,可以长期享受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