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
根据2023年7月17日镇江市人民政府《镇江市市区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24年安置房物业移交由镇江市城投负责进行小区整改。金山水城A区、B区于2012年进行安置,在小区建造时设置的车位数量不能满足居民汽车保有量的日渐增多,在改造时众多群众反映小区停车位不足,车辆长期停放在绿化带及消防通道上,众多绿化带长期被汽车碾压导致黄土裸露,消防通道被长期占用,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在改造时因地制宜的设置了一些停车位。
汽车停放费的收取根据《镇江市物价局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镇江市区住宅小区汽车停放费和车位租金标准的通知》镇价服〔2014〕125号中规定,业主共有室内车位,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每月每车位120元收取汽车停放费,业主共有室外车位,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每月每车位80元收取汽车停放费。与物业管理区域相关的汽车进入物业管理区域临时停放,汽车停放费按镇江市物价局镇价规〔2013〕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