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人员到市三甲一医院看病,门诊所有费用,全部男是自费,一分都报不了,什么时候才能有政′策给报销部份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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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2014-5-18
低保人员到三甲医院门诊,全是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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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镇江医保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对于您的问题,现解答如下:
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应该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医疗待遇为:
(1)普通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保制度内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年度内基金支付最高限额1000元。
(2)慢性病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在本人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规定范围内慢性病病种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25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的慢性病病种范围暂定为:高血压病、糖尿病、前列腺增生症、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及后遗症期、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等12种。参保人员在定点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规定范围内慢性病病种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4500元。定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慢性病病种范围暂定为:精神病、慢性肝炎、癫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