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泰银茗园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的情况,现作以下说明:
一、泰银茗园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由1名街道人员、2名社区人员、6名业主组成,共9人,组长由街道工作人员担任;于2022年11月3日正式开始筹备工作。
二、2022年12月16日,筹备组将草拟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予以公示。
三、因疫情原因,于2023年1月18日,筹备组启动业委会候选人的报名工作,但报名截止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业主人数未达到规定报名人数,故经筹备组决定于2023年2月13日,张贴候选人的增补报名公告。其中个别报名业主疑似存在违建情况,故街道、社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将材料递交筹备组,筹备组业主成员不予认可。于2023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将12名候选人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社区、街道又多次收到关于业委会候选人的违建举报材料,筹备组业主成员对举报仍不予采纳。
四、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筹备组工作会议决定,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2日由筹备组部分业主成员委托的第三方上门发放表决票,于2023年5月3日至5月12投票;4月18日,印制好的表决票由筹备组业主成员王某领取并签收。
五、筹备组业主成员王某领取选票后,既未在规定的发票期发放,也未在投票期发放,且未向社区、街道报告;投票期间也无业主反映未收到选票。
六、2023年5月13日,投票期结束次日,在社区、部分筹备组成员、部分业主的见证下,进行了唱票工作,由于票箱中无票,宣布失败。
以上说明请知悉。感谢您对街道、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