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官方回复的“三、因疫情原因,于2023年1月18日,筹备组启动业委会候选人的报名工作,但报名截止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业主人数未达到规定报名人数,故经筹备组决定于2023年2月13日,张贴候选人的增补报名公告。其中个别报名业主疑似存在违建情况,故街道、社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将材料递交筹备组,筹备组业主成员不予认可。于2023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将12名候选人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社区、街道又多次收到关于业委会候选人的违建举报材料,筹备组业主成员对举报仍不予采纳。”

我作为业主说两句:据我了解,当时筹备组对于街道、社区提出的“疑似存在违建的情况”,不是筹备组不予采纳,而是针对“疑似”的问题,要求举报方提供确切的官方文书,街道、社区也一直没有跟进,也没有回复筹备组。既然街道、社区都说是“疑似”,你们为什么不跟进呢?这是其一。其二:在确定投票的方式过程中,筹备组组长(街道人员)一直强调业主只能带指定地方的票箱投票,不能通过电子等其他方式投票,根本不考虑小区的实际情况,也是不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其三:关于“筹备组经费”的问题,街道和社区一直已“联系不上开发商”为由不予采纳和跟进。其四:关于筹备组成员邀请“第三方参与”的问题,筹备组组长坚决不赞成、不参与,街道、社区也是同样的态度。这是为什么?既然相关文件都认可、支持,而且有利于业委会成立,你们街道、社区都不采纳呢?

在以上几个问题上,我作为业主有些懵!凡是利于业委会成立的、而且是有红头文件支持的,街道、社区以及所谓的筹备组组长(街道人员)都不积极采纳和支持!街道、社区的指导在哪里?服务在哪里?筹备组中的6名业主代表都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都是后知后觉,都是在感觉事情不对劲的时候,自己找红头文件,再跟街道、社区据理力争。

我个人觉得:既然街道、社区介入到筹备组,就应该担起相应的责任,要站在业主的角度思考问题,用好政策、用对政策,更好的服务广大业主!!!怎么感觉筹备组里街道与社区人员好像和业主代表不是一条心呢?好像对业委会成立工作都不热心、不上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