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根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镇公积金[2021]44号)第十二条规定:(六)与直系亲属共同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住房贷款的,共同购房人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归还贷款。申请办理时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


        因为您的这种情况属于子女单独购房,您的父母作为商业住房贷款的共同还款人是无法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贷款的。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0511-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