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就润州花园一区11栋703违法建设问题在9.23向贵区发起了提问;贵区回复后又于9.25日再次提问,并提出了三个问题:1、“限期让其拆除”的期限是多长?能否确定?以便11栋业主进行群众监督;2、11栋业主提出的“恢复原状,消除危险”的诉求有谁来监督实施?3、关于703在本案中涉嫌刑事犯罪部分是怎么处理的?
今天已是10.9贵区仍没有回复。据此本人第三次借助网络问政平台就此问题再次向贵区提问:1、“限期让其拆除”的期限是多长?能否确定?以便11栋业主进行群众监督;2、11栋业主提出的“恢复原状,消除危险”的诉求有谁来监督实施?3、关于703在本案中涉嫌刑事犯罪部分是怎么处理的?
703蛮横砸毁钢筋混凝土圈梁、砸毁平台外墙、砸毁部分屋顶的行为,已严重危及11栋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连云港东海刚发生楼顶坍塌事故,类似案例已在前期提问中详细列举,不再赘述。
综上,703违法之行为已达到祸及邻里,群体共愤的程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其已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或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寻衅滋事罪。现11栋全体被侵权业主恳请人民政府以雷霆之手打击其狂妄嚣张气焰,震慑其侥幸自私心里。古人云:姑息迁就,必有大祸。如不严惩703违法之行为,那么诸如连云港东海楼顶坍塌的惨剧将会不断重演。所以,本人认为人民政府应以703为典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此案;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让观望者知道:违法终就要付出代价,从而达到震慑违法建设的效果;方能切实维护11栋全体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避免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惨剧发生。谢谢!
附,近日连云港东海刚刚发生的楼顶坍塌事故官方通报!





